日前,公安部消防局發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消防總隊深刻吸取12月12日浙江省溫州市溫富大廈“朵朵鮮”花店、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名典咖啡廳兩起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做好節日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平安、祥和歡度節日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元旦、春節期間,各類娛樂、慶祝、民俗活動多,生產經營、商品流通活躍,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災因素明顯增加,歷來是火災多發期和重特大火災事故高發期。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把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結合正在開展的冬季防火工作,及時對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一次認真分析研判,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火災隱患和可能引發重大問題的不安全因素,要研究工作意見和對策,立即報告政府及時解決。春節前,各總隊、支隊除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外,機關干部要全部深入一線包地市、包縣區,指導基層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確保遏制重特大火災各項措施的落實。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對重點單位、場所開展一次檢查整治。檢查的重點是:(一)節日娛樂慶祝、民俗文化和大型集會、經貿活動場所;(二)事關國計民生的供電、供水、供油、供氣等部門,黨政首腦機關,廣播、電視、金融、交通和通信樞紐等重點要害部門和單位;(三)易發生重大人員傷亡的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商住樓,以及歌舞廳、游藝廳、夜總會、影劇院、網吧、洗浴等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四)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城中村”、“三合一”建筑和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場所;(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尚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單位和場所。各地公安消防部門一定要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督促重點單位、場所及其業主,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切實做到“六落實”,即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防火措施落實,防火巡查、防火檢查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檢查維修保養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落實。對節日期間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要提前介入,主動服務,督促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督促有關單位立即改正;對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跟蹤監督、到期復查,直至徹底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督促落實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落實節日期間的死看死守措施;對不能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要堅決采取斷然措施,依法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杜絕執法不到位和不作為、亂作為,切實形成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宣傳、教育、廣電、工商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深入開展節日消防宣傳活動。要通過開辦消防宣傳專欄、播放消防警示片、發布消防公益廣告、發送消防警示短信,廣泛宣傳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宣傳節日期間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常識,宣傳消防安全“三條鐵規”,向社會公布一批重大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事故查處情況。要會同有關部門深入社會單位、城市社區、農村鄉鎮和進城務工人員集中居住區、車站碼頭等場所,采取張貼公告、發放宣傳單、現場演示培訓、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大對農民工和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弱勢群體的消防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要組織各單位普遍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人員密集場所要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單位及員工防范火災的“三個能力”,即: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疏散人員。
通知指出,冬季火災高發,夜間火災發現晚、易造成傷亡,節日期間一些地區燃放煙花爆竹“禁改限”的現狀,各級消防部隊要立足“滅大火、打惡仗”,從思想、組織、裝備、訓練和預案等方面,扎實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一旦發生火災或突發事件,務必加強首批出動力量,實行多點、多方、一次性地集中調派力量,及時啟動滅火救援預案和社會力量聯動機制,切實做到“五個第一”,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參戰人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