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
關于有關消防產品型式認可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的公告
公消評[2014]2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安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2014年第12號公告)的規定,原實施型式認可的防火門產品、防火阻燃材料產品、滅火器產品、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消火栓產品、消防水槍產品、消防接口產品、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產品等八類消防產品已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并于2014年9月1日起實施。經研究,自即日起,本中心新發放(含延續、變更)的消防產品型式認可證書有效期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原已發放的型式認可證書有效期也統一改為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
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