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消協 [2017]67號
各有關培訓機構:
2017年12月17日,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上海)站開展全國第四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理論統考期間,發現3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現將違紀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紀情況
1、陳偉(準考證號:1712173600302801685,身份證號:310228197711236012),工作單位為上海洋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參加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中級理論統考;
2、楊夢琳(準考證號:1712173600302801686,身份證號:513701199309025029),工作單位為上海洋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參加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中級理論統考;
3、杜偉民(準考證號:1712173600302801482,身份證號:612323198809049013),工作單位為上海佳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參加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初級理論統考;
上述三名考生趁考試結束離場之際,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該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中國消防協會《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理論統考考生考試作弊行為處理辦法》、《2017年度第四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統考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
二、處理決定
根據中國消防協會《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理論統考考生考試作弊行為處理辦法》和《2017年度第四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統考工作方案》有關規定,考試中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故意損壞試卷、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情節嚴重的禁考2年。為警示本人,教育全體,經上海市消防協會領導研究作如下處理決定:
1、陳偉、楊夢琳和杜偉民三名考生本次鑒定理論考試成績無效。
2、陳偉、楊夢琳和杜偉民三名考生2年內禁止參加全國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即從2017年12月17日起到2019年12月16日期間禁考。
3、陳偉、楊夢琳和杜偉民三名考生考試違紀情況在上海市消防協會網予以公布,并通報本人所在單位和上海市消防總隊相關職能部門。
三、有關要求
1、各有關培訓機構和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對參考人員的教育引導,明確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的法制性、嚴肅性、權威性,明確違反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應承擔的責任。
2、全體考生應認真學習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有關規定。明確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屬于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考試,須高度重視,嚴守紀律。
3、今后鑒定考試中,鑒定站將嚴格程序、嚴格監控、嚴格要求,確保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規范、公正。
此通報。
上海市消防協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