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消防 局 文 件
滬消發〔2009〕256號
關于對審圖機構、咨詢公司上半年工作抽查情況的通報
各支隊,各審圖、咨詢公司、設計單位:
2009年4月、7月,我局兩次組織25名技術人員,分5組對本市23家審圖公司的建筑工程審圖備案情況及7家咨詢公司的消防設計咨詢情況進行了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共抽查了本市23家審圖公司今年上半年審查并經我局備案的215個項目。上半年,審圖公司審查項目共3276個,抽查項目占備案項目總數的6.6%。其中,公共建筑82個,占抽查總數的38.2%;居住建筑42個,占抽查總數的19.5%;工業建筑91個,占抽查總數的42.3%。上半年,共抽查了5家消防咨詢公司咨詢的12個內裝修項目。檢查發現,各審圖、咨詢公司基本能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認真負責地向建設單位提出消防設計中存在的問題并要求修改。
二、存在問題
上半年抽查共發現各類問題125條,檢查人員均已當場反饋相關審圖、咨詢公司。
(一)未按相關審核程序審查項目。根據我局相關規定,審圖機構在對屬于“九大類”建設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查時,應當在該項目取得我局初步設計審核意見書之后,方可對該項目進行施工圖消防設計的審查,但檢查中發現個別審圖機構沒有按此程序進行審查。如,上海建瓴設計審圖有限公司負責審圖的周浦鎮1-3街坊改造項目(二期),其綜合辦公及超市總建筑面積為25592m2,,屬于我局“九大類”審核項目,在該項目未取得我局初步設計消防審核意見書的情況下,建瓴審圖公司就將施工圖予以審查通過并發出審查通過證書。各審圖公司應當對此類現象引起高度重視,杜絕在今后的審查過程中發生類似情況。今后一旦發現類似現象發生,我局將取消對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施工圖消防設計文件審查委托資格。
(二)消防初步設計審核批文意見未得到有效落實。如 ,“上海電影博物館暨電影藝術研究所業務大樓”項目屬于我局“九大類”審核項目,在消防審核批文中明確提出相關消防設計需修改后經我局復核,但審圖公司未按消防擴初批文所提的要求審核把關,致使消防審批意見未在施工圖中落實。對此,審圖機構應予以充分重視,嚴格按現行國家和本市的防火技術規范、標準及我局的相關審核批文意見落實,確實把好建設工程施工圖消防設計審查關。
(三)項目審查證書與項目實際情況不符。如,審圖公司對“普陀區桃浦西路商品住宅項目”的消防設計圖紙把關不嚴,致使項目修改后的住宅樓層數和面積與審查證書上反映的情況不一致,并且審查中也未發現單元間防火分隔墻上開設窗口的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等問題。
(四)項目施工圖審查階段與擴初審核階段的消防設計存在明顯變化。如“蘭花二期西南街坊海上碩和城項目SOHO商務中心”項目的施工圖階段消防設計圖紙與擴初審核階段的圖紙相比存在很大變化,并且封閉樓梯間在底層距安全出口距離大于15米,但建設單位未將修改后的圖紙報我局審核,憑修改設計前的消防擴初審核批文至審圖公司審查并取得審查證書。對于“九大類”項目的施工圖消防設計審查中發現其與初步設計中有較大變化的,審圖公司應及時與我局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消防設計審查質量。
(五)安全疏散設計不符合規范要求。主要在地下車庫借用住宅疏散樓梯時未直接開門通往住宅樓梯間、利用室外樓梯疏散的建筑未將室外樓梯在圖紙上標出、地下車庫疏散樓梯直接通往地上工業廠房內等方面。
(六)消防給水設計不符合規范要求。主要有消防進水管徑不足且未設置消防水池、室內消火栓設置位置不合理、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的建筑內個別部位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噴頭保護等問題。
(七)咨詢報告未明確所咨詢項目是否符合消防規范要求。由于建設單位可以憑消防咨詢公司出具的咨詢報告到支隊窗口直接辦理審批手續,因此咨詢報告應明確指出該項目消防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而在抽查的上海富士特消防安全咨詢有限公司負責咨詢的3個內裝修項目中,均未有明確意見,出具的咨詢意見只寫明供建設單位參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嚴把審圖咨詢關。新《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是建設工程責任主體單位,各設計單位、審圖、咨詢公司要進一步增強消防設計、審查、咨詢工作的主體責任意識,落實項目管理責任人,嚴格工作質量把關,從根本上保障本市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
(二)加強學習,提升業務水平。《消防法》明確了有關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市場地位,為規范各服務機構的資質和執業人員資格及其消防技術服務行為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據。各設計、審圖、咨詢單位要加強對《消防法》以及國家和本市有關消防技術規范、標準、規定的學習,強化相互之間、本單位各專業之間、本單位與公安消防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不斷提高消防設計自查、審查、咨詢工作水平。
(三)落實整改,規范審圖、咨詢工作。各審圖、咨詢公司、設計單位要對照上述問題,積極采取整改措施,確保消防技術規范、標準和公安消防部門的審核意見落到實處,保障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質量。
此通報。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